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社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中农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所属合作社资产进行监管,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合作社资产是指由公司出资采购,由合作社使用,且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类别的资产。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业务部门、控股子公司、各地分公司以及其他授权单位(以下称各单位)。第四条 各单位在合作社建设过程中,应当严格遵照本办法,履行相关规定。第二章 合作社资产的采购第五条 合作社资产的采购可由各单位向公司申请,或由合作社向各单位提出申请后再向公司申请。第六条 合作社资产的采购申请,除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填写必要的固定资产请购单外,还须由申请单位出具申请报告,详细说明该资产的目的、意义、对合作社的作用、采购方式与地点等。第七条 经公司主管领导对固定资产请购单及申请报告审批同意后,由申请单位自行采购。第八条 实际采购资产必须与申请报告一致,如需调整,必须重新填写固定资产请购单及申请报告。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