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证据收集与管理合同的法律风险控制主要有三个节点,即事前、事中与事后的法律风险控制。本文将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时的证据保存与收集的相关内容进行简要介绍,以便在进行协商谈判、调解、诉讼、仲裁时占据优势,掌握主动权,为事后处理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从而达到保护己方利益之目的。众所周知,在“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下,除法律规定外,对证据充分高效的运用是诉讼请求得到支持的制胜点,这不仅要求对证据进行完整与充分的收集,还需要熟练运用法律思维对证据进行有效的鉴别及出示。因此如何收集与保存证据材料是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的基础。1.尽可能保留原始证据原始证据,又称原生证据,是直接产生于案件事实或直接来源于原始出处的证据。涉及合同的原始证据收集一般包括:对方主体的证照、合同的正副本以及相关附件、合同变更、解除及其他涉及合同履行的资料、相关告知书、交货单据、相关文件的签收记录、银行开户行信息及转账凭证和结算付款资料、双方的往来信函、检验验收单据等,以上资料的形式包括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短信、微信以及其他能证明材料真实性的方式。除了上述原始证据外,还应尽量收集可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