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知识产权保密协议IPLY/JL/615-02甲方: 乙方: 第一条:鉴于 1、 乙方于年月日正式从甲方离职,离职之前乙方担任甲方研发中心主管,涉及和掌握公司产品配方、产品设计、各种内部会议纪要及录音、各客户项目的解决方案文 本等多方面的重要信息; 2、 乙方承认,由于受聘于甲方公司(包括接受公司向其提供的培训) ,能充分接触公司的 保密信息(定义见下文) ,并且熟悉公司的经营、业务,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客户、供 应商有广泛的往来; 3、 乙方承认,如果离职之后,向甲方现有或者潜在的竞争对手或者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 息,将会使甲方处于一个十分不利的竞争地位,并将会损害甲方的利益; 4、 乙方愿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对于甲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因此,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内容如下: 第二条:保密内容 1、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涉及到的甲方所有资料:产品配方、产品设计、各项专利、各种内 部会议纪要及录音、各客户项目的解决方案文本等多方面的重要信息; 2、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涉及到甲方项目的所有资料、数据和信息,这些客户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