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点名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公司的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 点名时间:周一周五,早晨:7:55 ,中午:12:55 ,晚上加班 :17:55二、 点名责任人:各部门主管或指定责任人。参加人员:全体员工。三、 各部门点名时需及时宣达公司讯息,并同时将宣达内容张贴公告。四、 点名责任人要求:4.1 每天按时点名,点名声音应洪亮。4.2 如果因故不能参加,须提前授权代理人。4.3点名后,须及时做好出勤记录。4.4点名结果须遵照真实情况记录,不可徇私舞弊 。4.5每月3号前,将点名表上交管理部。五、员工要求:5.1 每天准时、按顺序、整齐排队,参加点名。5.2 点名应答,应声音洪亮,一律喊“到”。5.3 不可代替他人答“到”。5.4 点名期间,应态度端正,站立标准,不可喧哗、嬉笑、交头接耳。5.5 员工因故不能参加点名的,需提前告知点名负责人。六、 以上点名制度望全体员工遵照执行,未达到上述要求者,纳入公司相关考核,解释权归属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