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保洁服务合作协议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合作、互惠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家政清洁服务合同: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1、负责联系业主(客户)并与其签订家政服务相关协议(由乙方提供)和其他文件。2、负责安排乙方进场服务的相关内容和细节。3、负责监督乙方的服务质量和工作规范。4、负责服务项目的基本定价、开票、收款。5、负责积极配合乙方处理清洁服务中的投诉和纠纷。6、负责给乙方人员统一配发甲方标示服装(洁具、用品、交通工具除外)。7、负责对乙方清洁质量的回访工作,并将结果回馈给乙方。8、工作质量的回访为乙方完成工作将派工单交于甲方不得超过5分钟,回馈乙方负责人时间为回访完毕不超过10分钟。(二)乙方:1、提供专业的、相应的服务人员2、按甲方的要求及规定在相应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工作3、负责在服务过程中,承担由乙方人为(责任)损坏客户物品、设施,所造成损失的责任。4、负责提供所有清洁及服务所需的各项材料,用品(费用自理,不得体现乙方任何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