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换届选举大会选举工作办法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全国总工会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选举办法。一、*第二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由5人组成,设主席1名,副主席1名,经全体代表的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产生,提名候选人6名,差额比例为16.7%。*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由3人组成,设主任1名,提名候选人3名,实行等额选举。*工会第二届女职工委员会由3人组成,设主任1名,提名候选人3名,实行等额选举。二、工会委员会委员的正式选举为1张选票,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为1张选票,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为1张选票,共3张选票订成1份。一次投票,分别计票。三、凡工会会员,均有被选举权。本次大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事因病不能出席大会的代表,不参加投票,不得请他人代投。四、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大会表决通过。已确定为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不得从事监票和计票工作。五、大会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达到应到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