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县县城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结合工程项目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成立组织机构(一)成立工程竣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检查过程中,项目法人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全程跟踪检查,随时提供检查组需要提供的资料。二、竣工验收条件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完成合同文件中约定的各项建设内容;(二) 系统整理所有技术文件材料并分类立卷,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齐全、完整。(三)编制了竣工决算,并经有资质的中介审计机构或审计机关审计。三、竣工验收主要内容(一)项目建设总体完成情况。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质量、建设工期等是否按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建成。(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三)项目变更情况。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是否发生变更,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四)施工情况。各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合格纪录。(五)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环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等设施是否按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