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竣工验收流程“十步走”01施工单位自检评定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确认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后,填写工程验收报告,并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02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全面审查施工单位的验收资料,整理监理资料,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及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03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书面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04建设(监理)单位组织初验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验收。各方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填写整改报告,监理单位及监督小组核实整改情况。初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05建设单位组成验收组、确定验收方案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成立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应有相应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