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1.目的为加强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工程预结算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工程造价形成的特点,通过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及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而提高工程预结算工作的效益,制定本管理办法。2.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3.职责3.1 集团总部成本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3.2 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从事工程预结算的计价、审批及其他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4.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原则、一般规定、工程预算管理、工程结算管理、其他规定)4.1 工程预结算工作应遵循的原则4.1.1 廉洁奉公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主动索要或被动接受财物,如出现损公肥私性质的不正当计价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4.1.2 多级审核原则:工程预结算应建立起预结算人员之间、部门之间等的编制及审核控制体系;工程预结算皆须经过多级审核,各级在审核过程中应认真仔细,有关手续资料的签字、盖章等务必齐全、有效,否则不得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