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记“不平等条约”一、1842 年中英南京条约简记:各赔五只鞋。解析:“各”,割地,指“割香港岛给英国”。“赔”,指“赔款 2100 万银元”。“五”,五口通商,指“开放广州、厦 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通商口岸” (从南到北依次是广厦福宁上,谐音“光 下不能上”)。“鞋”,协定关税,指“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关税税率,中国须 同英国商定”。二、1858 年天津条约(中国分别与俄、美、英、法签订)简记:到内地公开行贿。解析:“到内地”,指“外国人可以到内地游历、经商、传教”。“公”,公使,指“外国公使进驻北京”。“开”,指“增开十处通商口岸”。“行”,航行,指“外国军舰和商船可以在长江各口岸自由航行”。“贿”,与钱有关,指“清政府赔偿英法军费及英商损失”。三、1860 年中英、中法北京条约简记:准许华工天天陪(赔)酒(九)。解析:“准许华工”,指“准许华工出国”。“天”,指“天津条约继续有效”。“天”(第二个),指“增开天津为商埠”(天津条约开十口不含 天津)。“陪(赔)”,指“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