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住宿陪寝制度1、陪寝教师每天要按时到岗,每天下午6:30到岗陪寝,并负责内务管理。2、晚餐结束后到制定的寝室等候交接学生,并在交接单上签字。3、陪寝教师不准串寝,不准聚一起闲谈影响学生休息。陪寝教师不准在寝室干私活。4、陪寝教师负责本寝学生就寝前的组织管理工作、安全工作。看好本寝学生。不准出现串寝学生。串床、打闹、打仗、骂人等违纪现象。5、学生入寝前要检查床的安全及室内各种安全情况,确保学生上下床及室内的安全。6、晚就寝前可组织本寝学生搞好各项游戏活动,保证学生课余生活丰富多彩。7、夜间查寝三次(8点、11点、2点),在此过程中,检查学生人数,睡眠情况和给学生盖被,及门窗是否关好,对夜间生病或其他特殊情况的学生,要及时报告带班领导,采取措施进行处理。8、凡在本寝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陪寝教师负责,除负经济责任外追究纪律责任。9、早晨起床后陪寝教师负责学生洗漱工作。洗漱后住宿生(值日生除外)带到操场与带班领导交接,交接后看护学生待学生吃完饭后方可就餐。10、 陪寝教师不得酒后上岗,或上岗期间饮酒。11、陪寝教师串班必须先找好顶班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