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听课评课制度听课是一种直接的从课堂情境中获取相关的信息资料,从感性到理性的一种学习、评价及研究的教育教学方法。为使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鼓励教师多听课,博彩众家之长,形成互相学习、互相提高的良好氛围,进而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一、听课数量:校长听课每学期不少于36节,主管副校长、教导主任不少于40节,其他班子成员和专任老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从教不满五年的年轻教师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30节。二、听课类型:1、随堂听课:学校班子成员、教研组长、中心教研组成员等事先不打招呼随时进课堂听课。2、预约听课:学校班子成员、同级同学科组教师及学生家长预约,确定听课时间、教学内容及形式等,进行听课、评课。3、教师自报听课:由教师个人提出申报,邀请学校领导、同学科老师和自己一起切磋教学方法。4、教研活动听课:根据期初制订的教研组活动安排,由教研组长召集组员围绕主题有准备地进教室听课。5、公开课听课: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的研讨课、展示课、评比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