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女镇双沟小学教师惩处问责制度为了使学校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后勤管理秩序,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精致化管理水平,根据我国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学校岗位管理责任事故是指由于学校岗位责任人员疏忽或过失,未尽到相应教育管理与保护的职责与义务,而造成与教师职责相关联的损害事件。从事故原因上可分为教育活动事故、学校设施事故与学生间事故三类。从损害结果上分为学生伤害事故、学校管理事故与教育教学工作事故。第二条 教师担负着对学生教育管理的义务,各岗位都有既定的职责要求,学校各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应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加强管理,教育先行,明确责任,奖罚分明。第三条 广大教师要“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为人师表,服务学生”,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注重培养综合素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与习惯。第四条 由于责任人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或伤害事故的,根据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职责范畴、事故的性质、情节的轻重及事后的态度等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分别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口头批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并与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