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为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专业技能竞赛,推动教学理念和方法更新,促进现代教育技术与职业教育的充分融合,不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以点带面,扩大教师技能竞赛的示范引领作用,特制定本办法。一、技能竞赛类别根据我校实际,将教师技能竞赛分为A、B、C三类。学校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少而精”、“校、省、国家三级精准对接”的原则,精选项目,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重点培育和打造含金量高的A类、B类竞赛项目,并确保赛项的稳定性、延续性、梯队性。(一)A类赛项由教育部、省教育厅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及对应的广东省选拔赛。(二)B类赛项该类赛项包括: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公布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15-2019年)组成人员的通知(教职成函20159号)、全国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公布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2017-2020年)组成人员的通知(教职成函20179号)主办的有较大影响力的赛项;政府部门(省总工会、教育部/厅、人社部/厅、交通运输部/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