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工作量化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教研室是具体实施教学工作的决策和执行机构,承担着课程开设、课程建设、教学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等基本教学任务。通过对教研室的考核,有利于总结和推广先进教研室的工作经验,找出工作中的问题,从而调动教研室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研室工作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强教研室建设,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中的作用。推动我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二、考核原则坚持民主、公正、公开、客观性原则;坚持重效果,讲实效原则;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三、组织领导教研室工作量化考核在学校教学工作考核小组的领导下,由考核办公室统一组织考核。四、考核对象教学部和教研室。五、考核方法考核办公室统一组织考核。(一)教研室自评;(二)由教学部对教研室自评结果进行评价;(三)由考核办公室对教学部自评结果进行评价。六、考核内容根据教研室工作考核等级标准确定的教研室教学工作考核,主要分为教学计划和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师资建设、教研科研管理、课程建设管理、档案材料管理6个考核项目。(见附表)七、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