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西小学二00九二0一0学年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为了确保教师绩效工资顺利实施,充分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工作积极性,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教人200938号)、大足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足府发200948号)、大足县义务教育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此实施细则。一、 考核原则以人为本,促进发展;激励先进,注重实绩;客观公正,便于操作。二、 考核范围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间所有在编在岗正式教职工。三、 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 长:.副组长:.成 员:.四、 考核程序(1)个人自评。教师个人进行总结和自评,按照学校关于教师量化测评办法填写相关表册。(2)民主测评。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和所教班级学生中进行民主测评,并听取家长代表的意见。(3)综合评定。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学校考核小组按照考核标准,结合教师自评、学科组或年级组评议,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意见。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