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有理数及其运算知识要点有理数:整数和分数的统称。正整数和正分数合称为正有理数,负整数和负分数合称为负有理数。因而有理数集的数可分为正有理数、负有理数和零3种数(1)自然数:数0,1,2,3,叫做自然数.(2)正整数:1,2,3,叫做正整数;负整数:1,2,3,叫做负整数。(3)整数: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为整数。(4)分数:正分数、负分数统称为分数。1、相反数: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a+b=0a、b互为相反数.零的相反数是零2、数轴: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和单位长度的直线叫做数轴(画数轴时,三要素缺一不可)。(1)任何一个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一个点来表示。(2)在数轴上表示的两个数,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3)正数都大于0,负数都小于0;正数大于一切负数。3、倒数:乘积为1的两个有理数数互为倒数,即ab=1a、b互为倒数.倒数等于本身的数是1和-1。0没有倒数。4、绝对值:在数轴上,一个数所对应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该数的绝对值,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