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税务管理及其启示 一、日本的税收制度与税务行政概况 1、日本的税收收入结构 日本税收主要由所得税类、消费税类及财产税类构成。所得税类包括个人所得税和法人税。个人所得税是由国税系统对个人全年劳动所得和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得征收的税收,同时地方税务部门还要对个人全年劳动所得征收工人居民税及个人事业税。法人税是由国税系统对法人公司经营所得征收的税收,地方税务部门对法人公司经营所得要征收法人居民税和法人事业税。消费税类包括消费税以及对烟、酒、石油天然气等特殊商品消费征收的各种税收。日本消费税(类似我国增值税)起始于1989年,其税收负担为消费者,税率是5%。资产税类主要包括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的遗产税、赠予税、地价税、印花税和由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的不动产购置税、固定资产税、特别土地所得税等。以2005审计年度预算一般审计为例。日本的全年收入为44兆日元,其中法人税11.5兆日元(相当于企业所得税),占26.2%;所得税13.2兆日元(相当于个人所得税),占29.9%;消费税10.2兆日元,占23.1%; 其他如挥发油税4.9%、酒类税3.7%、烟草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