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教育局教研室规章制度(二一年六月修订)为了贯彻落实依法治教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昆山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以下简称“教研室”)的办事效能和教研质量,促使各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和教研室工作的要求,制订本制度。一、教研室工作范围和主要职责教研室是教育局从事教学研究和指导的直属职能部门,在业务上接受省教研室的指导。其工作范围和主要职责是:1依据国家教育方针,以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开展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学研究、教学指导、教学业务管理工作和教材建设的有关工作,为教学服务,为学校服务,为教师服务。2根据基础教育的性质、任务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从教学实际出发,研究课程结构、教学过程、教学评价、教学业务管理和教育资源开发。组织专职教研人员和广大教师参加的教学工作研究和教学科学研究等多层次、多形式的研究活动。组织教改实验,总结推广教学改革经验。3指导学校实施课程方案,创设条件,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学习过程,形成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和谐地发展,奠定终身学习的基础。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