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易制爆化学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实验室内易制爆化学品在采购、储存、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报废等环节的安全管理。三、定义易制爆化学品为收录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的试剂四、职责4.1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化验分析用易制爆化学药品、试剂采购计划的审批,对采购量进行把关审核;负责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设施资源的配备;负责实验室易制爆化学品4.2实验室采购员4.2.1按当地公安部门要求,负责办理购买的易制爆化学品备案证明申请手续;4.2.2 按采购计划对外采购易制爆化学品,对进货量和采购来源进行统计,每月汇总后上报技术部;4.2.3采购新增易制爆化学品时,及时通知保卫部;4.2.4 负责对易制爆化学品购买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纪录、原始单据、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