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标本接受和处理制度一、标本接收1核对检验单填写是否完整,如姓名科别、床号、性别、年龄、诊断和医生签名、日期等。2核对联号是否相符,检验目的是否清楚。3标本是否符合要求,不合格者应及时通知并病房重留并登记在相应的登记本上。4急诊标本应及时查对,并在登记本上记录收到时间和送检人并签字。5门诊送来的标本应及时与送检者核对、接收,同时两人在登记本上签字、根据送检项目写清楚取报告的时间二、标本的处理制度1、血清类标本检验后标本保存3天,全血类标本保存24小时,以供必要时复查结果。2、过保存期的血标本由保洁员进行清点、登记、高压消毒、打包后交医院垃圾收集人员处理,并进行交接登记。3、注射器针头放锐器盒中按锐器处理方法处理。4、检验后尿液标本不作保留,尿液加入10g/L漂白粉消毒2小时处理后才能排放入下水道内。使用后的一次性尿杯、试管放在10g/L漂白粉溶液中浸泡2小时后,打包交医院垃圾收集人员处理,并进行交接登记。5、检验后粪便标本不作保存,将粪便盒投入塑料桶中,加入20%的漂白粉干粉,搅拌混合,作用2-6小时后,打包交由医院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