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进度款支付审批管理制度(修改稿)为加强工程款管理,明确工程款申报、审核、审批及支付流程,合理使用资金,降低工程成本,控制结算风险,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所称的工程进度款是指公司以内部劳务承包形式(包括清包工和包工包料)发包给各类班组长的工程款项。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的各项目部。 二、管理职责1、各班组长负责按本制度的规定和合同约定上报各类民工工价、考勤记录、进度款等,负责组织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做好民工工资发放签收记录等。2、各项目部负责核定各班组所有民工工价、考勤记录、进度款(当期完成工程量)、各类应扣应摊费用等。3、土建公司负责审核各班组长、项目部上报的所有民工工价、考勤记录、进度款(当期完成工程量)、各类应扣应摊费用等。4、督查处作为单独的第三方,负责核定所有班组的民工工价、考勤记录、进度款(当期完成工程量)、各类应扣应摊费用等。5、预算处负责做好各类工程量、进度款的审核等工作。6、质安资料处负责做好各类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浪费、进度等违约扣款事项的检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