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过程联锁保护装置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装置自动化仪表联锁保护系统(以下简称:联锁系统)安全管理,确保生产装置安全运行,保障安全生产,按照联锁系统功能“安全、完整”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成员单位)有关联锁系统的分类、维护、投用和解除(恢复)、变更等事项安全管理。三、 职责3.1 机动部负责本企业联锁系统的综合管理,组织制(修)定本企业联锁系统管理规定;参与联锁系统解除、恢复和变更的审核;负责审核与机械部分有关的联锁点及其参数的设置;组织开展有关机械部分联锁回路解除后的风险评价和应对措施的制定;组织建立并适时更新联锁系统管理台账;依据职责分工对联锁系统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3.2 生产部负责本企业联锁系统的工艺管理,参与联锁系统解除、恢复和变更的审核;负责审核联锁系统有关工艺联锁点及其参数的设置;组织开展有关工艺联锁回路解除后的风险评价和应对措施的制定;组织建立并适时更新有关工艺联锁系统管理台账;依据职责分工对有关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