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城镇九年制学校生活教师考核细则为了加强学校管理,提升我校寄宿制办学水平,特制定本考核细则。一、考核对象:学校生活指导教师二、组织实施:实行量化积分制,由生活处负责执行考核工作,实行周通报、月汇总、学期末总评。三、结果运用:1、考核积分和学期末岗位责任奖挂钩。2、作为教师工作情况记录载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3、作为下一次竞聘上岗的重要依据。4、作为晋升职称职务、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四、考核内容:政治思想、师德修养、敬业精神、工作纪律、岗位职责、工作实绩。1、政治思想( 5分):贯彻上级精神,服从学校安排,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理论水平。发布传播有损教育系统和学校形象言论的扣3分;政治学习参加不准时不认真扣3分;不服从学校安排一次扣3分,造成严大损失的按岗位事故处理。2、师德修养( 5分):为人师表,服务育人,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说、不做有损教师形象的话和事,不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礼物和钱财,不包庇纵容学生的不良行为。违者一次扣2分;联系家长要热情大方,做到有问必答,发生家长因生活教师的工作不到位而投诉的,一经查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