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蔬菜统一配送合同配送方(甲方): 订购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生鲜蔬菜统一配送事宜,经共同协商,本着双方自愿、公正、诚信、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为做好生鲜蔬菜配送业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配送服务期限及内容 1、自二O一二年 月 日起至二O一二年 月 日止,届期如需继续合作另行订立合同。 2、在合同期内,甲方按乙方订购的品种、数量、质量及单价准时向乙方提供配送服务,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3、乙方向甲方订购的商品,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传真方式向甲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应清楚说明品名、数量、质量、时间及特殊要求等。 第二条:配送商品质量、数量、时间及验收 1、配送商品质量:以甲方独山蔬菜基地所种蔬菜为基础,按乙方要求的质量配送。2、数量:应保证斤两的准确性,原则上以乙方验货数量为准。 3、时间:甲方须按乙方要求的时间每天将所订购的货物送至乙方所在地。 4、验收:甲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乙方验收后由乙方人员签字核认,作为送货凭证。对不符合质量的品种,乙方有权退货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