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南涧血吸虫病防治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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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十三五”南涧县血吸虫病防治规划我县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正值攻坚制胜的关键时期,为加强血吸虫病消除工作进程,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 十三五” 全国血吸虫病防治 规划“十三五”云南省血吸虫病防治规划和“十三五 ”大理州血吸虫病防治规划,特制定本规划。一、规划背景我县属大理州血吸虫病中度流行县,流行区均为少数民族聚居的高寒、边远、贫困山区,其特征是山高坡陡,地势险峻,环境恶劣,交通不便,人口密度大,生存条件差。血吸虫病流行于2 个乡(镇)共 10 个行政村 67 个自然村,流行区人口 39214 人,耕牛 11998 头,全县历史累计查出钉螺面积 161491

2、4 平方米,历史累计查出血吸虫病人 4021 人,其中晚期血吸虫病人 46 人。我县经过“八五” 和“九五”期间防治,以及 “世行贷款控制血吸虫病项目” 实施, 1999 年有 7 个行政村达到传播阻断标准,2个行政村达到传播控制标准,只有乐秋行政村疫情尚未达到有效控制。2000 年以县为单位达到传播控制标准。2000 年以后,国家及地方各级对血吸虫病防治经费投入不足,导致防治力度减弱,全国各地都出现不同程度疫情反弹,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2002 年以来,我县除米家禄和得胜行政村未发现疫情外,- 2 -其它 8 个血吸虫病流行行政村疫情均出现回升趋势,局部地区疫情回升态势较为严峻。20

3、03 年检查 866 人,查出血吸虫病人43 人,感染率为 4.97%,耕牛感染率 10.08%,白云行政村新村自然村居民血吸虫感染率高达 28.95%,其中 14 岁以下儿童 3 人,猪街行政村居民血吸虫感染率为 2.86%。2004 年查出钉螺面积746689 平方米,发现感染性钉螺 31 只,分布在乐秋、麻栗、猪街和白云 4 个行政村、30 个点,钉螺平均自然感染率 0.13%。已达传播阻断标准多年的猪街和白云行政村均查出感染性钉螺。2004 年乐秋行政村查出 1 例急性血吸虫病病例,家畜感染率为3.30%。为及时控制疫情反弹的势头,2003 年,我县被省、州确定为大理州实施血吸虫病综合

4、治理重点项目县,通过 20042008年综合防治,我县于 2008 年实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目标。为了进一步巩固防治成果,最终达到彻底消除血吸虫病危害的目的,云南省制定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重点项目规划纲要(20092015年),我县列入重点项目县之一,通过 5 年的综合治理,全县以行政村为单位巩固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成果,其中有 5 个行政村达到传播阻断标准。目前我县血吸虫病流行区牛、羊等家畜存栏数量多,传染源控制难度大,钉螺分布范围广,孳生环境复杂,单纯药物灭螺难以灭光灭尽,部分达标地区疫情尚不稳定,血吸虫病流行的自然- 3 -因素和社会因素未彻底改变,传播风险仍然存在,疫情极易反弹。二、指导思想

5、以习近平同志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脱贫攻坚契机,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分类指导、综合治理、联防联控,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依法科学防治血吸虫病。三、规划目标(一)总目标到 2018 年底,全县以行政村为单位达到传播阻断标准;乐秋、东升、麻栗、白云、复兴 5 个村达传播阻断标准;继续加强疫情监测,巩固达标成果;2020 年猪街、米家禄、南街、安定、得胜5 个行政村达到消除标准。

6、(二)具体目标1.2016 年,复兴 1 个行政村达到传播阻断标准。2.2017 年,麻栗、白云 2 个行政村达到传播阻断标准。3.2018 年,乐秋、东升 2 个行政村达到传播阻断标准。4.2020 年,猪街、米家禄、南街、安定、得胜 5 个行政村达到- 4 -消除标准。(三)主要工作指标编号 工作指标 2020 年1 人群血吸虫病筛查率 90%2 家畜血吸虫病筛查率 90%3 疫点处置率 100%4 家畜圈养率 90%5 有螺环境禁牧率 100%6 有螺河道治理率 90%7 抑螺防病林覆盖率 95%9 药物灭螺覆盖率 90%10 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85%11 中小学生防治知识知晓率 9

7、5%12 监测任务完成率 95%(四)实施范围本规划的实施范围为乐秋乡的乐秋、东升、麻栗、猪街、米家禄,南涧镇的白云、复兴、南街、安定、得胜共 2 个乡(镇)10 个行政村。四、防治策略坚持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加强监测预警,及早发现、处置疫情,加强区域性防治,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 5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对未达到传播阻断地区、达到传播阻断地区、潜在流行区实施不同的防治策略。(一)未达到传播阻断地区。加强传染源控制和有螺环境综合治理。实施人畜同步查治、粪便无害化处理、有螺地带禁牧、淘汰耕牛、以机代牛、家畜圈养、安全饮水、健康教育等措施。及时开展血吸虫病传播风险评估,加强监测预警

8、。结合国土资源、水利、农业、林业等工程改造钉螺孳生环境,在重点有螺环境实施药物灭螺。(二)达到传播阻断地区1.有钉螺分布地区。加强血吸虫病监测和重点有螺环境综合治理。主动监测与被动监测相结合,及时发现、处置本地和输入疫情。定期开展血吸虫病传播风险评估,强化监测预警。实施综合治理,不断压缩钉螺面积,巩固防治成果。2.无钉螺分布地区。加强血吸虫病输入疫情监测。在历史有螺区、可疑有螺环境开展监测,及时发现、处置复现或输入性钉螺。采取综合措施,改变适宜钉螺孳生的环境。对来自血吸虫病流行区的人群、家畜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处置输入性传染源。(三)潜在流行区1.钉螺监测。一是对与血吸虫病流行区毗邻和/或水路

9、相通、道路相连及养殖来自血吸虫病流行区水生动、植物开展监测查螺和扩散途径调查。二是开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取土、换土工程- 6 -的取土地点和置换地点、堆积地点的监测。三是有计划开展非流行区钉螺调查,探索该类地区钉螺调查的时机、范围和方法。2.传染源监测。加强出入血吸虫病流行区人员和家畜病情监测。四、重点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围绕目标,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一)县卫计局1.疫情监测、预警。加强血吸虫病疫情报告与管理,建立健全预警监测体系,充分利用现有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及监测点资料,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和流行因素变化情况,定期开展传播风险评估、疫情研判和预警。避免或减少因为血吸虫病传播可能带来的影响

10、和危害。开展乐秋河水库建设项目对血吸虫病流行因素影响及控制的研究。2.人群血吸虫病查治。开展人群血吸虫病查治,强化病例追踪调查和管理,加强流动人群血吸虫病查治工作。对晚期血吸虫病患者进行救治和管理。3.钉螺调查与控制。按照血吸虫病消除工作规范要求进行钉螺调查,及早发现新出现的钉螺孳生地,及时确定易感环境。对易感环境和感染性螺点,及时采用药物浸杀、喷洒、泥敷、地膜覆盖等灭螺措施,控制钉螺扩散。4.健康教育。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普及血吸虫病防治知识。重点加强流行区儿童、中小学生、外出务工人员、水利工程- 7 -人员等人群宣传教育。探索针对性的血防健康教育干预方式。加强对县、乡、村干部以及中小学教

11、师的培训,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5.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实施农村环境卫生工程,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新农村建设,在流行村普及卫生户厕,协调相关部门在学校、群众聚散地建无害化公共厕所。6.疫点处置。发生血吸虫病疫情后,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落实病人治疗、预防性化疗、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易感环境处理、健康教育等措施。卫生和计划生育、农业等部门要同步开展疫点处置工作。(二)县农业局1.家畜疫情监测。开展家畜血吸虫病疫情监测,实行网络化和信息化管理,掌握疫情动态。2.家畜查治。每年进行家畜查治及预防化疗,控制家畜感染,强化对交易牛、羊等家畜检疫、检验,减少污染。3.家畜传染源管理。结合生态家园及农村

12、能源开发建设,大力推行家畜圈养、改造畜圈、种草养畜或发展圈养基地等措施,减少家畜感染机率,减轻病畜对环境的污染。4.实施农业灭螺工程。结合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及农田节水灌溉项目,对现有钉螺分布的水田实施水改旱,改变钉螺孳生环境,对有钉螺分布的农田、毛渠实施开新沟填旧沟、沟渠硬化,控制钉螺扩散。- 8 -(三)县水务局1.实施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对历史疫情和螺情严重、影响范围大且对血防具有较大作用的中小河流列入治理工程规划,分期分步实施,达到控制钉螺扩散的目的。将钉螺孳生环境治理纳入微型水利工程建设内容,一并设计,同步实施。2.实施灌区改造等工程。将血防疫区中小型灌区支渠(沟)及以上的渠(沟)改造项目

13、列入工程规划,通过渠道硬化等措施对灌区内有螺环境进行整治,消灭钉螺。3.实施农村饮水工程。组织实施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十三五 ”规划, 统筹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 设项目,确保到 2020 年全部解决规划内血吸虫病疫区饮水安全问题。4.水利行业血防项目。根据流行区水利单位血吸虫病流行程度以及所在地钉螺孳生情况,采取建设血防安全区(带)、净化区域环境、加强血防监测和健康教育等综合措施,改善水利行业人员生产生活环境,提高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四)县林业局1.抑螺防病林营造。通过在不同类型的丘陵和“四旁” (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种植适生树种,结合翻耕套种,改变人畜活动频繁区域的生

14、态环境,减少钉螺孳生,减少人畜粪便对环境的污染,达到降低钉螺密度、减轻感染危险、保护农民健康的目的。- 9 -2.抑螺成效提升改造。对在流行区营造的防护林等林分,采取挖沟抬垄、沟渠清理、补植抑螺植物等措施,进行抑螺成效提升改造。3.生态环境监测。在适宜钉螺孳生的区域加强生态环境监测与预警。(五)县国土资源局1.实施土地整治工程。在流行区开展土地整治时,结合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建设沉螺池等抑螺灭螺设施,改变钉螺孳生环境。2.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工程。对有螺村庄附近环境复杂、有螺沟渠纵横交错、药物灭螺难以解决的地方,结合田间渠系涝渍改良工程,优先安排农

15、村建设用地整治工程,选择安全地带建村,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六)县教育局在流行地区,将血吸虫病防治知识纳入中小学生健康教育内容,开展专题宣传教育,防止其感染血吸虫病。(七)县文体广电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血吸虫病防治知识和政策,提高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积极性。五、政策和保障- 10 -(一)组织保障。疫区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本规划,依法推进各项防治工作,落实有螺地带禁牧工作,组织村民开展义务灭螺活动。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认真组织实施综合治理。坚持“ 春 查秋会 ”制度,建立健全部 门述职 制度、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二)经费保障。血吸

16、虫病防治工作经费在争取中央、省级和州级资金的同时,县级对血防工作经费予以补助和配套,纳入县财政预算予以安排。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合理安排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日常运转所需经费。各部门在编制国土、水利、农业、林业等工程项目时,应当统筹考虑血吸虫病防治的工程措施。对疫区群众免费提供血吸虫病治疗药品,将血吸虫病病人的治疗费用按有关规定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和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技术保障。积极争取省、州科研项目,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借鉴成功防治经验,实施精准血防工作。(四)机构和人员保障。加强血防专业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血吸虫病监测体系。加强卫生、农业等血吸虫病检测实验室建设,提高检测能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血吸虫病防治机构专业人员的工资待遇和职业健康,保障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正常开展,确保机构不撤、人员不散、经费不减。六、监督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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