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项目部成 品 保 护 制 度1目的 在施工过程中,要对已完成的和在施工的分项工程或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否则,一旦造成损伤,将会增加修理工作量,造成工料浪费,拖延工期,甚至有的损伤难以恢复到原样,成为永久性的缺陷。为了加强对成品、半成品的保护,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和按期竣工,特制定本制度。2 定义成品:泛指施工过程中在下一道工序之前不再进行工作的建筑、结构、设备或系统等。成品一般分为过程成品和最终成品,过程成品是指下一道工序还需要施工、安装或调试,最终成品是指完成了所有工序,具有正式移交条件的建筑、结构、设备或系统,它们处于运行或待运状态。隔离:是指被保护成品与外域空间分隔及电、气、油和汽水分隔。3 成品保护责任的划分3.1成品保护责任划分的原则:按工序划分。谁负责工序施工,谁就负责该工序内成品的保护,移交下一道工序成品保护责任一道移交。3.2成品保护责任的内容:责任单位负责保护制定和实施保护措施、负责成品维修和修理、负责向业主赔偿损失,负责分析损坏原因,负责向损坏人追究损失。3.3成品保护的职责3.3.1施工队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