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人员廉洁自律规定监理人员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廉洁自律”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处事准则,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1、监理人员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和工作关系谋取私利、索贿,不允许任何懈怠和渎职的现象存在;2、监理人员不准利用监理权向承包人敲诈勒索、吃拿卡要,亦不得要求承包人为自己提供规定以外的任何方便和需要,不接受任何其他商业性委托,不泄露工程和业主的秘密,忠实履行职责,对业主负责; 3、监理人员绝对不准由于得到承包人的某些关照而放松合同要求或降低质量标准。更不能参与承包人的经济活动,以“服务”为名,收取劳务费、服务费。不得在同一项目中既做监理又做承包人的商业咨询,不泄露技术情报,不接受任何回扣、提成或其它间接报酬。不得介绍施工队、民工在本工程中分包或转包,不做有损主利益和影响公正的事情;4、监理人员不得由于自己的无理要求未得到满足而对承包人进行刁难,坚决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的行业不正之风;当证明监理的判断是错误时,要勇于承认错误,及时更正错误;5、监理人员不准接受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