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见证取样实施细则 本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在本项目监理部见证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并送至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见证取样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规定。 一、监理见证取样程序: 1、见证员由监理公司签发书面授权书,委托有见证员上岗证的技术人员担任。 2、责承建筑工程公司授权有取样员上岗证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取样员。 3、见证员授权委托书和取样员授权委托书分别送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检测单位各一份。 4、取样员在取样前应填写见证取样委托单,通知见证人员现场见证,取样后应填写见证记录,送样员与见证员必须共同送至实验室,或由见证员封样后按规定做好标识封装,由送样员将封装好的试样送至实验室,实验室接样员检查试样的封识、封装无误后签收。 5、见证员接到检测试验报告原件后,要审查其合格性,对不合格的原材料提出重新检测方案。 6、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封志, 确认无误后进行检测。 7、检测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证、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并加盖见证取样送检专用章。 8、检测单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