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细则的主要内容及编写监理细则的主要内容一般应包括五个方面,即工程概况及特点、编制依据、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和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1、工程概况及特点工程概况及特点是指所编制的分部、子分部或分项工程的概况和特点。工程概况应包括工程位置,规模,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概况及功能,气象、水文、地质等主要自然条件等,也可以以表格的形式来表现。工程特点应概括工程的主要特征。有何技术及施工难点、重点等。2、监理细则的编制依据监理规范已规定编制依据有已批准的本工程监理规划、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三项。这里需注意的是要注明所引资料尤其是规范标准的全称、文号或版本号及适用范围(现场经常发现细则的编制依据是过时作废的规范)。视实际情况,细则编制时还可能要参考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建设工程管理文件规定以及建设单位等有关管理文件等,如有参考均应列入编制依据。3、监理工作的流程监理工作的流程即监理工作的先后次序。监理工作流程应体现专业工程的特点,区别于监理规划中的监理工作总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