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神舟新能源有限公司精益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通过组织公司内涉及精益生产制造各个环节、部门及所有相关管理部门开展精益生产活动,以最大限度的减少企业生产占用的资源和降低企业管理的运行成本,达到建立精益生产系统,最后建立精益企业的目的。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涉及精益生产各个环节、部门及所有相关部门责任人。第三条 通过精益生产的管理,提供系统结构、人员组织、运行方式、市场供求等平台的变革和改善,优化企业经营管理链上的各个环节,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并能消除生产过程中一切无效的劳动及浪费,最终达到生产各个方面最好的结果。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成立精益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和精益生产办公室(一)精益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总经理担任,组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二)精益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指导精益生产管理工作方向;2.对精益生产项目管理成果的监督及评价;3.组织架构的确定及资源支持的保证;4.确定精益生产推行方案和计划。第五条 精益生产办公室主要职责:(一)根据公司年度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