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协调的职能和管理(一)组织协调的内容项目监理的组织协调工作,主要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当中,针对施工活动中各有关要素间的协调,以及各要素在时间、空间上的协调。一个建设项目绩效的好坏,一方面取决于参与项目各方各自的项目管理的水平,另一方面还取决于各方之间的有机协调和配合。从某种意义上说,各方配合的好坏甚至决定项目的成败。现实中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协调好各方的关系,致使各参与单位之间不配合、不协调,而导致项目陷于困境的例子并不少见。工程项目组织协调大致可以分成以下三个部分:第一是监理组织系统内部的协调;第二是监理组织系统与业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等其他系统间的协调;第三是业主、设计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质监站)等有关系统间的协调。监理组织内部的协调工作,主要是协调项目监理部内部人际关系,明确划分各自的工作职责,设计比较完备的监理工作流程,明确规定监理部正式沟通的方式、渠道和时间,使大家按程序、规则办事,提高工作效率。在此不做过多论述。1、与业主的协调业主是工程项目的所有者,对项目具有特殊的权利。而监理为业主提供项目管理服务,必须服从业主的决策、指令和对工程项目的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