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权限及股权分配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丙方:(以下简称丙方)甲方本着帮扶乙方和丙方提升经营能力,增加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在宣威市海岱镇投资开设“尚美惠”日用品店一家。现就店面经营管理权限及股权分配方式等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经营管理权限分配方式:1、甲方作为此日用品店的核心倡导人、投资人和策划人,自然是该店的合法拥有者和决策者,店面经营模式及投资形式由其决策。2、乙方作为此日用品店的主要合作人之一,负责店面的进销存管理 、会员管理、财务管理、店员管理及店内日常事务的管理。3、丙方作为此日用品店的主要合作人之一,负责店面的安全管理、物流管理、卫生管理、后勤管理、现金管理及销售目标管理。二、股权分配方式:1、甲方本着不以个人谋利为主要目的宗旨,拥有该店的所有权,但甲方只享有该店所有盈利的20%分红权(该红利甲方将主要用于该店的发展、营销、考察、学习等方面支出)。2、乙方享有该店所有盈利的40%分红权(简称“干股”)。3、丙方享有该店所有盈利的40%分红权(简称“干股”)。三、分红时限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