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木材销售权交易项目审批(核)表项目基本信息乡镇(街道) 村(社区) 组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项目编号 登记日期交易方式 转让 其他木材交付地点主要树种 平均树龄平均树高/平均长度平均胸径/平均检尺径株数/根数蓄积量/交易数量附属设施 苗圃仓库集材道运材道科研设施森林保护设施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其他项目用途补充说明1.木材交易款包括木材价款和 ,不包括办理外运时的其他其他费用。买方需双方签订合同后三日内支付 万元给卖方作为木材预付款(包括扣除交易佣金后结余竞价保证金) 。以后每批木材检尺交付时,买方需交清每批木材货款,不得借故拖欠。木材全部检尺结束后,按实际检尺数结算木材款,预付款在木材销售检尺最后一
2、批木材时折抵货款,多退少补。 (卖方指定开户行: ,户名: 账号: ) 。2.由卖方提供合法的采伐许可凭证和木材外运批准文件,协助买方办理标的物木材原材外运手续。并在买方成交后及时与买方确定检尺验货时间,将入库木材在存放地点分批交付给买方, 在 年 月 日前要完成全部木材的检尺和交付。3卖方按约定承担木材交付给买方前的木材看护和临时堆场费用。4. 买方在木材拔交后要及时做好销售外运工作,木材交付后的木材堆场租金和看护费用由买方自行承担。买方对中标交付后的木材拥有自主销售外运权,并承担相应的销售和运输(含短运)费用。5.买方在卖方分批检尺交付木材时,及时结清支付该批木材价款,并在 5 日内运清所
3、检尺交付的木材,并全部承担上下车及运输过程中安全责任。6.本次转让的标的物木材结合目前市场通用情况按如下方法进行检尺。杉原木:检尺长按实际长度,检尺径量小头去皮直径按实码2计算即足单计单,足双计双,如:11.0-11.9cm,按 11cm 计算材积,12.0-12.9cm,按 12cm 计算材积,以此类推。杉原条:检尺长规格材(5m、8cm 以上)量到小头带皮直径 7cm 处,以 1m 为进位,不足 1m舍去,非规格材量到带皮直径 4cm 处,以 0.5m 为进位,不足舍去;检尺径以 314 测树围尺为检量工具,规格材在离大头虎口 2.5m 处检量,带皮检量后按去皮 2cm 足双计双的方法按双
4、码计算材积,如:检尺去皮后 10.011.9 按 10cm 计算材积,非规格材按中央直径带皮检量按去皮 1cm 计码,计算材积方法与规格材一致。7.本次实行木材标的物单价竞价转让,竞标前协同买方到实地察看验货认定通过,转让成交后,卖方不承担木材材质的瑕疵担保责任。产权权属信息所有权人 使用权人权属类型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权证年限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是 否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转让人和被委托人信息转让人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联系人(法人) 联系电话联系人(法人)身份证件号码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联系电话被委托人证件号码产权评估信息评估机构 评估基准日评估值标段情况编号 标段概况 面积(亩) 交易期
5、限 交易底价 报名费(元) 保证金(元)3村民/成员代表意见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意见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乡镇(街道)意见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主管部门意见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农村产权交易机构意见签名: 盖章: 4年 月 日备注:交易项目如需前置审批,请附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意见。5黄山市林木使用权交易公告项目编号: 根据 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 委托, 农村产权交易 (服务)中心决定对 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共 个标段,标段位置_。标段 1: (标段描述) 流转期限 年,预期价格_,报名费_元,保证金_元。标段 1:
6、 (标段描述) 流转期限 年,预期价格_,报名费_元,保证金_元。二、时间地点1、报名时间及地点: - 在 报名,或通过 xxxxxx 网站注册报名。2、交易时间及地点: 在 交易。三、标的咨询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四、注意事项1、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及相关资料,需填写黄山市农村产权交易意向流入方承诺书 。报名费及保证金缴至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账户(账户: ,开户行: )内,并注明缴款事由。报名费不予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2、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报名费及保证金缴款凭证参加交易,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交易。3、报名结束后,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
7、流入方,交易采用 方式;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由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公开协商。4、交易开始后,意向流入方未进场参加交易的,按弃权处理。5、项目成交后,流入方的保证金抵缴成交款,未成交者退还保证金。6、流入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6确认书,并按确认书约定签订正式流转合同,否则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支付给交易机构,标段重新发包。7、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8、本公告在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及_同时发布。报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盖章)年 月 日合同编号: 7合同编号:林木使用权合同(合同样本)甲 方
8、( 出 让 方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号:法 人:联 系 号 码 :地 址乙 方 ( 受 让 方 ):居民身份证(法人代码证) 号 :联 系 号 码 :地 址: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方将约立方米木材销售转让给乙方。经 201 年月日在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网络竞价(竞标)交易,乙方取得标的物受让权。为明确双方责任,特签订协议如下:一、成交标的物:杉原木木材,经甲方检尺入库并堆放在,共计约 m3(最终以检量为准) 。二、标的物成交价款:按材积每立方米统一单
9、价人民币:千百拾元整/立方米(¥元/立方米)。木材成交款,仅为存放地点木材现状交付价款,不包括办理外运时缴纳的税费金及木材交付后看管和运输等其他一切费用。8三、付款期限及方式: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 5 日内,由农村产权交易( 服务 )中心将乙方剩余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元作为木材价款定金支付给甲方账户(开户名:,开户行:,账号:) 。1.乙方在每批次木材完成检量交付后,在 3 日内及时足额结算并缴清该交付木材价款。预付款待最后一批木材检交时由双方结清木材价款,多退少补。2.乙方在合同生效之日后 7 日内将剩余价款元直接支付到甲方以上账户。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提供合法的采伐
10、许可凭证和木材外运批准文件,协助乙方办理标的物木材原材外运手续。2.甲方于年月日(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如连续阴雨天气,或交货后不能及时运输等)前分批组织技术人员在存放地点现状检尺交付给乙方,并承担甲方聘请人员的工资。3.甲方在最后一批木材检尺交付后 15 日前为乙方提供木材堆场,费用由方承担。(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在每批次木材完成检量交付后,在 3 日内及时足额结算并缴清该批交付木材价款方可开始装运。2.乙方对中标标的物拥有自主销售外运权,并承担办理外运时缴纳的税费金及木材交付后看管和运输等其他一切费用。3.乙方在每批木材检尺拔交后要在 5 日内做好销售外运工作,腾空堆场,不得影响甲方
11、后续木材运往堆场检尺交付。4.乙方的经营销售标的物木材必须合法经营,不允许非法收购木材现象的发生,如有发生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情节严重的报请司法部门处理。5.乙方承担木材交付后的木材看护责任和费用,并承担逾期,同时要做好安全装运,一旦发生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五、其他约定事项91.乙方不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视作乙方违约弃标。甲方有权收回转让标的物资产另行处置,乙方交缴的预付款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2.本次转让的标的物木材结合目前市场通用情况按如下方法进行检量:原木:检尺长按实际长度,检尺径量小头去皮直径按实码计算即:“足单计单,足双计双” ,如:11.0-11.9cm,按 11cm 计算材积,
12、12.0-12.9cm,按 12cm 计算材积,以此类推。“足双计双” ,如:10.0-11.9cm ,按 10cm 计算材积,12.0-13.9cm,按 12cm 计算材积,以此类推。“足单进双” ,如:9.0-10.9cm ,按 10cm 计算材积,11.0-12.9cm,按 12cm 计算材积,以此类推。杉原条:检尺长规格材(5m、8cm 以上)量到小头带皮直径7cm 处,以 1m 为进位,不足 1m 舍去,非规格材量到带皮直径 4cm处,以 0.5m 为进位,不足舍去;检尺径以 314 测树围尺为检量工具,规格材在离大头虎口 2.5m 处检量,带皮检量后按去皮 2cm 的方法按“足单计
13、单,足双计双”“足双计双”“足单进双”方法计算材积。非规格材按中央直径带皮检量按去皮 1cm 计码,计算材积方法与规格材一致。如有部分木材不能按以上约定方法检量,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检量方法并签订补充协议。3.本次实行木材标的物现状转让,交付标的时木材数量,以甲方组织的木材所有人和买方共同现场检量记码结果为准,甲方不承担木材材质瑕疵的担保责任。4.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或修改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其余条款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执行。与本次木材转让有关的公告、报名须知、竞价规则都是本次交易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相同的条款以时间最近的文字表述为准。106.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法律程序解决。7.本林木使用权转让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木材全部交付、价款结清并运输清场后自行终止。本合同一式 份,由出让方、受让方、林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林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_及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各执一份。甲方:(签章)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乙方:(签章)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鉴证单位:*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