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管理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本局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和要求,检查与考核。1.2 本标准适用于本局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管理。2 引用标准2.1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水电生安198211号文)。2.2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评价规程(水电生字1987106号文)。2.3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DL400-91)。2.4 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584-95)。2.5 220-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559-94)。2.6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实施管理规定(电力工业部调网1994143号文)。2.7 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规定(电力工业部电安生1997356号文)。3 管理职能3.1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管理范围:3.1.1 发电机、电力变压器、电力电容器、电抗器、母线、线路等设备的继电保护装置。3.1.2 自动重合闸、备用电源自动投入、低频减载、故障录波器、振荡解列、同期并列等安全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