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沙区统计局工作职能1、贯彻实施国家的统计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区统计工作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为区委、区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经济建设统计资料,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和协调各部门的统计报表和统计标准。3、搜集、整理、提供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4、组织实施周期性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市性的社会经济专项调查;协调区内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5、统一审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公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6、组织实施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统计咨询服务、统计信息数据处理和统计年鉴的编印工作。7、对本区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进行考核与奖励。8、负责全区各项责任目标值基数的审核及统计综合汇总工作。9、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龙沙区统计局各项制度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进一步加强龙沙统计法制化进程,规范统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