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诺亚方舟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1 目的通过建立和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将公司经营及战略目标与每位员工实际工作绩效相结合,客观、公平、公正、全面、有效的衡量员工工作业绩,给予与其业绩相对应的奖励,有效实施激励,不断提升工作业绩。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本部及名城公司全体员工,各子公司绩效考核工作参照执行。3 职责3.1 人力资源部是绩效考核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落实。3.2 公司领导负责对部门负责人月度工作业绩及管理绩效进行考核。3.3 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月度工作业绩及管理绩效进行考核。3.3 集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集团各部门及子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议。4 要求4.1 绩效考核类别 集团绩效考核分为月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4.2 月度绩效考核4.2.1 绩效工资:员工月基本工资的20%作为月度绩效考核工资,按月考核核发。4.2.2 考核方式 (1)月度绩效考核分数总计为100分,其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