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绿化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使工程管理工作,有章可循。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办法如下:一、 工程监理制 由上级主管部门指定或邀请施工监理部门对整个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理。二、 施工组织方案的审批 施工单位在承接绿化工程后,要制订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审核批准。在审核中,双方本着对工程负责的原则,共同协商,拟定出最佳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后的方案施工。如施工方案确需更改时,须报经市绿化处审批,方可更改。否则,一律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三、 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制明确任务后,施工单位必须设立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工作,该负责人必须是具有一定组织协调才能,并且具备较高专业知识,做好与建设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对该项工程负责。四、严格开工报告制度明确工程项目后,组织设计人员、监理人员对该工程进行技术交底,使施工单位了解和掌握工程设计意图、施工标准及技术质量要求。在领取开工报告后,认真填写,先上报监理单位,再由市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