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资制度(试行方案)一、 总则1.为规范职员工资的确定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特制定本制度。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及驻外工作的职员)。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二、工资结构2.1职员工资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两部门组成。2.2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技能工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固定工资是根据职员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2.3浮动工资包括:考勤工资、绩效工资、效益工资。浮动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2.4职员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教育金、缺勤、扣款(含押金、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保费、代扣补充保险费、代扣住房公积金。2.5职员工资发放如有错漏,或需退还捐款时,将在下月工资“补杂”项补发。三、工资系列3.1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行政、技术、营销三类工资系列。3.2行政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生产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职员。3.3技术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产品技术开发、生产技术、品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