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协议本协议于2014年 月 日由下述各方签订。 甲方: 法定地址:乙方:身份证号:丙方: (以下称“丙方”)身份证号:鉴于:1. 某某公司(以下称“某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 乙方及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籍自然人,其各自持有某某公司100%的股权。3. 甲方拟购买乙方及丙方所持有的某某公司共计100%的股权(以下称“代持股权”),并于购买后,由乙方代甲方持有50%某某公司的股权,由丙方代甲方持有50%某某公司的股权。4. 甲、乙、丙各方一致同意,将通过上述代持股权,以某某公司的名义持有北京ABC公司(以下称“ABC公司”)34%的股权。ABC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鉴于此,甲方基于对乙方、丙方的信任,各方经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称“本协议”)。一、 代持股权1. 甲方拟向乙方以及丙方各自以人民币 元整(小写:¥ RMB)(“股权转让款”)购买乙方以及丙方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