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计算机辅助设计实验室管理规定(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计算机辅助设计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计算机辅助设计实验室是我校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基地,主要用于本校相关公共课程教学和专业课程教学上机使用。第二章 计算机辅助设计实验室日常管理规范第三条 进入实验室机房须服从有关人员的安排。第四条 进入机房,必须填写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实验室使用登记表。第五条 严格禁止携带与工作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特别是危险、易燃和易爆物品。第六条 注意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严禁穿背心,拖鞋者入机房。第七条 未经允许者不准进入机房;上课期间不准在机房听音乐、睡觉等做与上机无关的事。第八条 只能使用自己的账户执行系统授权的操作,不得将账户借给他人使用或为他人工作,更不应有损坏他人或系统安全的行为。第九条 为了保持机房内良好的卫生和工作秩序,不得在机房内吃东西、吸烟、随地吐痰以及乱丢香口胶、杂物等。第十条 爱护机器设备和一切公共财物。第十一条 严禁在机房内观看、传播黄色光碟,严禁从网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