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惩办法各小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区教育体育局关于教育质量提升年活动的通知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精神,激励学校大力开展“教育质量提升年”活动,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增强工作责任感,克服出勤不出力的现象,在教师队伍中广泛开展教学竞争,进一步体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公平性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分配原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教育教学质量在全区川原所处的位置的现状,特制定镇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惩办法。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我镇教育现状和发展目标,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重过程、重结果、重保学,鼓励创先争优,引导学校和教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面向全体教师,努力教好每一个学生,努力向高一级学校输送更多优秀的学生,更好地完成小学、初中阶段的教育教学任务。二、小学年终教学质量先进单位的确定。1、区级小学毕业班检测总评成绩占40%;2、上半年1-5年级期末考试总评成绩占25%;3、下半年1-6年级期末考试总评成绩占35%;关于另加分。区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