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工作交底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国家、企业的财产免遭损失,保障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监理合同,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沪建建2021605号和沪建建管2021第170号文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本项目监理机构编制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现将有关工作的要求进行交底: 一、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认真执行国家、部委和地区有关部门颁发的法律、法规和各类相关规程。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消灭重大工伤事故,尽可能不发生或少发生一般事故。 1. 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 2. 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持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生产保证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高危作业的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4. 应当对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