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危险废物专项大调查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年修订版)的实施,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关于印发全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27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湖南省危险废物专项大调查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问题为导向,以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为目标,加强对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全面调查全市危险废物本底、摸清底数,全面排查隐患、防范风险,有效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违法行为,推进危险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调查、排查范围及内容 (一)调查排查范围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以化工企业为主的工业园区或聚集区(以下简称化工园区);涉重、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涉重、化工企业及化工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设施;尾矿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