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机动车辆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为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单位目前有()台厂内机动车辆在用,为我单位重点设备。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厂内机动车辆倾翻、火灾等。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成立厂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总经理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工程部组人员兼职组成。组长由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在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