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规定行车操作安全方面的要求,保证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运转; 二、范围:行车作业;三、职责:行车操作工负责执行本规程;(一)、 行车操作人员守则:1、行车操作人员严禁湿手或带湿手套操作,在操作前应将手上的油或水擦拭干净,以防油或水进入操作按钮盒造成漏电伤人事故;2.、行车有故障 进行维修时,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3、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4、行车工须经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5、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使用。6、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7、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大声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8、严格按照行车最大起吊重量起吊(不超过1500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