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安全例检员操作规程 1、目的 为了认真落实客运站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规范安全例检员操作,促进企业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客运站安全例检员安全生产管理。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管理职责 安保股负责落实,检查执行情况,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安全例检员须认真遵守本规程,并承担违规的法律责任。 5、内容与要求 5.1例检员按照下列项目和要求对车辆进行安全例检: 转向:转向节及臂,转向横、直拉杆及球销应无裂纹和损伤;转向盘应转动灵活,操作方便; 制动:无漏油、漏气现象;相关连接锁销齐全、牢固;驻车制动有效;气压表工作正常; 传动:离合器应结合平稳,分离彻底;中间轴承和万向节不得有裂纹和松旷现象;驱动桥壳不允许有裂纹; 照明:前照灯、雾灯、转向信号灯、示廓灯、制动灯、前位灯、后位灯、危险报警闪光灯齐全有效; 轮胎:轮胎不得有严重磨损(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3.2mm,其余轮胎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