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提高全市各级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秩序,保持.政治稳定,促进我市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 编制依据依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3 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全市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3)公共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