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 1 总 则 1.1 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提高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效率,建立统一领导、分工明确、预警预防、分级响应、快速反应、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池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池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参照安徽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池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以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工作: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5000万元以下,或产生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