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输网割接安全操作规程 1、传输网割接安全操作总则 1.1在传输网的任何重大割接前,都必须有实施方案和应急措施。 1.2传输网的任何重大割接,必须明确现场责任人,原则上割接安排在深夜12:00后进行。 1.3在传输网进行割接时,不能影响或中断与割接无关的通信设备、电路。 1.4割接后对旧电缆或光缆拆除须从割接点向另一端顺延逐段拆除,不可从电缆或光缆中间剪段进行拆除。 1.5在传输网割接后,恢复传输通信时,必须遵照先恢复重要通路,再恢复次要通路及先恢复含信令链通路,再恢复不含信令链通路的原则。 1.6如割接失败,务必在凌晨6:00前恢复原传输通路,并对原传输通路做好正常性测试。 2、光缆割接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1主干光缆割接影响较大,施工前必须拟定实施方案和应急措施,配备光缆路由图及光缆纤芯的使用情况 2.2光缆割接必须安排在深夜12::00后进行,尽量将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2.3割接完成后,需对所影响光缆纤芯衰减指标等测试,在确认割接成功,系统运行正常后,技术人员方可离开现场。